关于《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业务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(二次)采购公告》的更正公告
2024年3月22日发布的《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业务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(二次)采购公告》,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:
1、《附件1:报名资料》中《需求条款响应表》的车辆要求第6点内容“★6、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广东省广州市车牌(粤A)”改为“★6、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广东省广州市车牌(粤A)的公户车”,响应表模板请自行修改。
2、《附件2: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汽车租用需求书(新)》第二大点租赁要求中第6条车辆要求“★6、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广东省广州市车牌(粤A)”改为“★6、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广东省广州市车牌(粤A)的公户车”。
其他内容不变。
2024-03-25 08:40
关于《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业务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(二次)采购公告》的更正公告
넶0